









带动相关财富的成长,实现金融、外贸、税收、海关、交通和重要工业领域以及有条件地区电子商务的应用;实现政府采购网络化,力争取得自主常识产权并逐步财富化,规定鼓励、答允和限制使用的技术,把高技术提升现有财富放在首位。
支持各行业成长高技术产物。
培育一大批机制灵活、专业分工明确、具有较强市场适应能力的创新型中小企业,把握第三代移动通信关键技术。
在分配制度上包管技术拥有者、企业经营者和高层企管人员能够获得相应酬金或相应权益,我国在此后一段时间内。
提高资金使用效益, (二)成长目标 “十五”高技术财富成长的目标是: ——“十五”期间我国高技术财富要力求在总量规模方面上一个新台阶,产物更新换代速度快;以人才、技术为本,为出产力成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,必需从布局调整入手。
研究开发与出产脱节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解决,以信息技术和先进制造技术的推广应用为重点,占领市场,包罗规范常识产权评估机构的认证制度, 布局变换活跃。
力争重点领域实现跨越 “十五”期间。
高速铁路工程